Home

未经审批挖路 公司被处罚款

近日,福清市城管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福清市音西街道虎溪路北段东侧时,发现该段人行道被挖掘,现场未张贴任何施工告示牌。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,路面挖掘面积达10.5平方米。进一步调查发现,某公司承包铺设燃气管道工程,对该段人行道进行破路施工,但未办理审批手续。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,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,并对其处以8641.4元的罚款。

□案例点睛

《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 除日常养护、维修外,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。确需挖掘的,应当持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报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县(市)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,方可挖掘。

《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门或县(市)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并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;造成损坏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:

……

(二)未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,处以挖掘修复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。(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吴彩虹)

来源:福州晚报 作者:叶智勤

特别声明: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立场。如有关于作品内容、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网站站长联系。
河南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
河南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
河南永兴锅炉集团有限公司
客服热线18010050069
办公电话18339401841
办公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公司地址: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未来路南段西侧(符草楼镇开发区)